反恐首案|被告李家田供稱遭警水刑 恐母同受苦編造對殺警計劃知情

社會

撰文: 陳曉欣

發布時間: 2024/07/09 15:25

最後更新: 2024/07/09 16: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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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屠龍小隊」李家田供稱遭警水刑。(資料圖片)

「屠龍小隊」等人涉計劃在2019年12月8日民陣遊行路線放置炸彈及殺警案,今(9日)續審,被告李家田續出庭自辯稱,被捕當日被帶入廁所毆打及行「水刑」迫供槍的去向,李擔心母親同遭此對待而編造槍枝去向;李續指於錄影會面提到對12月8日計劃知情是編造出來的,事前另被警員要求記住說黃振強是隊長,李供稱他認知黃是成員。

7名被告為張俊富、張銘裕、嚴文謙、李家田、賴振邦、許湛榮及女被告劉佩凝,案件由陪審團審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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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李家田供稱,黃振強於12月7日著他到灣仔克街一地址,李指出於便利,小隊過往會在示威前夕在示威地點附近租房睡覺,但他當時認為沒需要到該處睡覺,故往太子一酒吧喝酒,未有應約。當晚李不夠錢結帳,獲黃振強Payme他500元。

就台灣軍訓一事,李稱黃曾於群組發放一個軍訓的教學計劃檔案,李速看一遍後看不到有槍械訓練,故問及「我最期待嘅眼鏡訓練呢」。李庭上解釋,他當時欲問及為何沒有槍械訓練,「我最期待」是源自電視台劇集台詞「我最期待的畫面出現了」的網絡迷因,不是因為自己有所期待。

辯方再問及,為何李曾在群組稱「黑警死全家」。李供稱,當時在群組看到政府公布委任懲教人員為特別警察的消息,李認為警察將其他紀律部隊拉下水,故用了社運常用的口號回覆,並非真的想警察死。李供稱,因為他不想失去黃的資助,故他婉轉參與群組的討論。李另供稱,黃沒在群組或私訊將一張有紅點和藍點的地圖給他。

李供稱,他在家中被捕當天遭多名警員帶入廁所施襲,追問李槍枝的下落。李憶述,他遭警員多度施行水刑,用毛巾蓋面淋水,他險些窒息,又遭用槍指嚇等,李因為害怕及擔心母親遭受同樣對待,隨便答「枝槍唔喺我度」和「喺鴻仔度」。

李同日被帶到警署錄取錄影會面,有警員事前叫李一定要提到黃振強是隊長而李是成員,「鴻仔」(控方指為吳智鴻)給了1枝槍李,李與「小熊維尼」(控方指為張銘裕)行山試槍和試炸彈等內容。

李供稱,由於他害怕再遭施襲及連累其母受苦,「我一定要記住,我唔想有咩差錯令我媽受苦」,他在錄影會面按照警員版本回答,部分則自己編造,部分是事實。李指,黃與隊員談及試槍一事、吳交槍予自己及他還槍予吳,以及對12月8日計劃知情均是他編造的。

聆訊明(10日)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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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